一、實施區(qū)域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qū)域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人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戶籍在我省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qū)域。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階段學校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已在戶籍所在縣參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此外,同時符合上述(一)和(二)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xù)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市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三、招生院校和類別
我省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省屬重點高校(以省教育廳公布年度招生計劃安排為準)。地方專項計劃只面向物理科目組普通類和歷史科目組普通類招生,不安排藝術類、體育類招生計劃。
四、申報辦法
(一)4月14日-15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持申報地方專項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xiàn)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時須提交本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25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登記表》,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www.eeafj.cn“數(shù)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下載)。
五、審核程序
(一)相關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的審核。審核時,須指定2名以上在職國家公職人員,依據(jù)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結合學籍管理部門、戶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相關材料,對考生所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核實確認。
4月22日前,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將《2025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花名冊》(附件3,簡稱《花名冊》,須復印留存?zhèn)洳椋┘半娮影?、相關紙質材料報送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時還須登錄“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tǒng)”,將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錄入并提交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二)5月6日前,相關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專人匯總、審核地方專項計劃考生有關資格信息,并通過“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tǒng)”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同時將《花名冊》(須復印留存?zhèn)洳椋┘半娮影?、紙質材料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
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于5月9日前打印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信息表紙質版,由設區(qū)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再次校對確認并逐頁蓋章后,于5月12日前寄達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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