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yè)有哪些特點?
政府項目是市場主體。
《意見》中提出,推行由政府投資運營或政府委托有關機構運營的“政府模式”,社會單位免費。從成交項目上看,智慧消防成交客戶主要集中在政府機構,火災高危單位很少,高層住宅未涉及,所有大的項目均為政府項目。或者可以認為智慧消防平臺的推廣運營是一項圍繞政府相關部門的業(yè)務工作,社會單位沒有自主建設需求,智慧消防的市場化程度比較低。目前來看,大的項目實力大的運營商占優(yōu),小的項目當地運營商占優(yōu)。
社會單位參與度較低。
智慧消防市場并未向社會單位層面主導,社會單位被動使用由相關部門招標確定的智慧消防服務,對智慧消防運營商來說,沒有主動性也沒有太大的興趣去教育培訓社會單位使用,或將存在使用者能力水平和系統平臺的不匹配,繼而影響智慧消防系統功能的揮。關于智慧消防的使用情況、效能發(fā)揮等還沒有相關數據。
經濟發(fā)展水平影響智慧消防建設。
除各級政府部門外,火災高危單位、高層住宅的基數龐大,情況繁雜,新建、改建、老舊建筑等各不相同,普及智慧消防需要不同的建設方案,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當地經濟發(fā)展水平較低的地市將影響智慧消防建設。
市場化狀況如何?
智慧消防也是剛需。
智慧消防作為一種現代化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助于社會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火災風險的降低,這與《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單位自身主體責任是一致的。真實市場中存有很多火災高危單位、大型連鎖企業(yè)等消防責任壓力較大的企業(yè)自主出資引進智慧消防系統。
智慧消防未在終端客戶中找到更好發(fā)作用的渠道。
依托消防物聯網,社會單位可實時掌握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可掌握消防維保機構消防設施保養(yǎng)情況,可定期對單位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查體,這些都是方便有效的消防管理新措施,但并沒有吸引力或者說沒有以正確的途徑傳遞給社會單位,智慧消防功能供大于求,無人想用或會用,甚至成為擺設。
智慧消防沒有市場化。
或者說正處于由政策引導向市場化轉變期,智慧消防形成產業(yè)級規(guī)模和良性持續(xù)發(fā)展的難度就會增大,類似太陽能行業(yè),產能過剩后無人接盤。市場化是很必要的,需要一種新的運營模式,找到新的商業(yè)模式,讓社會單位主動需要最為關鍵。